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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16 学好算术很重要Poncho已经5年级了。但是有时候还要掰手指头做加减法,尤其是在有进位的时候。我常常语重心长地告诉她,这样是不行滴。学好算术,你才不会受穷。 为什么呢?她问。她总是问为什么。有时候很烦人。 “难道这不是很明显的吗?”我耐着性子给她摆事实讲道理。“你没听说过有一句话,叫‘一分钱掰成两半花’?这就是除法呀。一分钱除以2,等于0.5分钱。虽然现在你恐怕找不到地方花半分钱,但以前穷啊,不学好除法,不精打细算,日子就过不下去。”然后我现身说法:“我刚参加工作的头两年,月工资从来没有超过300块钱,很穷。很多和我一起毕业的同学常常在发工资前10天就没钱了,还得和人借钱。但我算术学得好。我会把你每月工资除以天数,就可以得出每天可以花销的平均数。这样花钱的时候就有个限制,花多了的时候就想着,呦,超了超了。第二天就会少花点,找补回来。所以那两年我从来没管别人借过钱。” 她想了半天。然后神往地说,我以后要挣好多钱,想花多少就花多少,不用算。 我本来想再教育她,小孩子不能光想着挣钱,应该有比挣钱更高的理想。况且,算术学不好,也是挣不到大钱的。但还是打住了。因为最近发生的一件事,让我对自己的教育理论产生了怀疑。麦凯恩,就是今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的候选人,一次被一个记者问到“你有几处房产”,他回答说,“我不十分清楚,我得回家问问我老婆,然后才能回答你。” 麦凯恩连自己有8处房产都数不清,算术不好那是不用问的了。有钱有到不知道有多少钱,算术就用不到了,这才是境界。以Poncho掰手指头的算术水平,这,大概是她最光明的钱途了。
2008/10/15 万圣节要到了Poncho就快过生日了。但是她对生日3天之后的Halloween万圣节更关注。去年11月份,万圣节刚过完,她就开始倒计时,盘算着下一个万圣节怎么过,准备多大的南瓜灯,雕刻成什么形状,穿什么古怪衣服,和谁一起去trick or treat。trick or treat 的意思是,不招待我们就给你捣乱。这是一种万圣节的小孩子游戏。他们扮成各种小妖魔鬼怪,在社区里挨家敲门,说trick or treat。于是房主人就会乖乖地在他们的南瓜桶里放好多糖。这是小孩子最高兴最喜欢的游戏了。去年万圣节,Poncho刚来两个月就赶上了。那天学校里的孩子全都穿得奇形怪状,极尽夸张恐怖。她也穿了一身好玩的巫婆装,自己觉得十分过瘾。到了晚上,她和一个小男生在附近的街区里挨家敲门,trick or treat,最后拎了满满一桶糖回来了。她兴奋得满脸通红,说要不是桶装满了,他们还会继续玩下去的。 今年,就在她的倒计时还有一个月的时候,我实在禁不起她不住地在我耳边唠叨,领她到了她心仪许久的“鬼店”——一家只在万圣节前一个半月开业、专门卖万圣节商品、所有商品全是从中国进口、万圣节一过就关门大吉的商店——去买鬼服。拎着鬼服出来时,我郑重地向她声明,我的责任已经尽到,我不会再花钱给万圣节。从今以后不要再和我提任何有关Halloween的事。她不甘心地说,可是我还想买紫色的头发呀。不然和我紫色的鬼服不配呀。再说我还没有合适的鞋呀。我坚定地摇摇头:那不是我要操心的。 买紫色的假发需要16元钱。晚上,我听见她和她爸爸在越洋电话里说,爸爸,我现在缺钱啊。 过了两个星期,她爸爸在信里夹带了几张两元钱的纸币寄到了。但还是不够。她又跑去磨Peter,和他商量,如果她替Peter给园子锄草,Peter是否可以给她报酬。Peter慷慨地许诺了她3美元。 钱敛齐了。到了周末,她和我说,我想去鬼店,我刚要反驳,她马上说,但是我可以自己去。我觉得没有理由阻止她,就同意了。于是,她平生第一次自己上街购物去了。 至于她是否买到了紫色假发,还是用喷发胶代替了,她到底准备了什么吓人玩意儿,只有到Halloween时才能知道了。 2008/10/9 被呕之后自从师兄陈晓卿在他的博里呕歌了我,我的博客一夜之间被点击了2000次。一下子让我感性地认识到了网络传播的威力。要知道,此前我在MSN写博两年多,点击数总共也不过一万多,基本属于自娱自乐性质。难道,难道我要出名了不成?我惶恐地在MSN上向师兄表达了不安。他马上发回来一句,我的博每天点击超过一万,写得好,没办法。 他这样一说,我心略安。世道还是正常的,像他那样长得帅写得好才出得名,我还是安全的。 其实当他告诉我他要好好呕我一下时,我心里就开始没底。我这个师兄,常年坚持发黄段子给我,生生毁掉了我美满的第一次婚姻;现在,我好不容易把自己又嫁了出去,他又要写博客了。看他的博客,里面整蛊了不知道多少人。轮到我,不知道会呕出什么妖蛾子。及至博文出来,看到基本上是以正面宣传为主,才释然。他尽管无厘头,对待国际友人还是网开一面的。
PETER站在我身后和我一起看。他看不懂中文,但看得懂Mr Right 和Ms Wrong。就不停地问我,为什么是Mr Right 和Ms Wrong?你是我的Ms Right呀。一直到晚上,他还肉麻地说,你就是我的Ms Right。——对这样的人怎么好意思洗人家脑壳嘛。 不过我还是得对师兄的赞歌作一些注脚。 师兄说我“辗转换了几个部门,都不如意”,这是不确切的。自从到了CCTV,我在一个叫“地方组”的部门呆了8年没动过地方。倒是这个部门,不停地改换门脸,“城头变幻大王旗”。先是社教中心地方组,然后改纪录片部地方组,后来改成文化专题部××栏目。虽然我的名片抬头一换再换,好像在不停地折腾,其实我就是坐看风云起,于无声处听惊雷。都说铁打的营盘流水的兵,我觉得只有我这个小兵常年按兵不动,而各级领导们在我身边哗哗地流过,有的高升了,有的退休了,有的挂职锻炼了,有的交流了,有的轮转了,有的调来了,有的调走了,有的,掉了。若不是后来遇到SARS,我也不会挪窝的。SARS闹得凶时,全中心放假三个月,整个频道全部重播以前的节目。没有活干,只发基本工资。当时我已经离婚,需要自己养活孩子,无奈只好自谋生路。那时新闻频道刚开播,正缺人。我就调过去帮忙。然而4年之后,好像又不缺人了,我又悻悻地回了原来的部门。就在我离开后不久,整个新闻频道又一次打散重组,重新洗牌,部门名称全部改掉,各种领导全部重新排排站,分果果。以至于我都不知道我曾经工作过的栏目现在在哪儿了。 10多年时间,就挪动过这一个地方,虽然有很多不如意,但幸运的是,原来的部门又重新接纳了我。这也间接地说明领导并没为我提心吊胆什么的。我一介草民,我们领导忙着日理万机,哪有闲情为我操心。至于他说我因为爽直所以“为工作得罪朋友”,其实说的就是他。十多年前的事。是一天中午,我坐在办公室唯一的一台蓝屏386电脑前,没有鼠标的那种。当时我们都是菜鸟,速度很慢。陈师兄从外面吃饭回来,喝了酒。像活猴子似的在办公室里上窜下跳,还撑着我的肩膀作撑杆跳。我心里正烦,就正色喝止了他。说的原话不记得了,大意是说,不要以为你长得帅,大家都宠着你,你就恃宠撒娇。没想到,十多年间,这件事他一直记恨在心,直到前几天还提起,现在又写到博里。我从Poncho的课本上读到这样一个故事。说美国总统华盛顿小时候就是坏脾气,经常得罪人。他爸爸教育他说,得罪一个人就好像往木头上钉个钉子,即使后来你道歉了,钉子被拔掉了,钉子眼也还会留在那里。 等我回了国,第一件事情就要去找找这个钉子眼。 2008/10/5 歪根家的母鸡歪根(Vegan)的意思是“严格的素食主义者”,他们比vegetarian,一般意义的素食者更决绝,不仅不吃一切肉、蛋、奶,而且在生活中拒绝一切动物制品,比如皮革、羊毛,丝绸,蜂蜜,羽绒等等。他们不穿皮鞋,不穿毛衣,不吃蜂蜜,不盖鸭绒被,不用丝绸,连化妆品都不容许带动物脂肪的。至于深海鱼油、澳洲羊脂、加拿大海狗油之类,更是提也不能提。 我以前曾经提过,Peter就有一对歪根夫妇朋友。这对瑞士夫妇住在圣何塞的阳光谷(Sunny ville),先生Hans是Peter的高中同学,后来进了爱因斯坦读过的大学瑞士联邦理工学院,现在在硅谷一家电脑公司里做到高层主管。他的夫人Vera是一位画家、雕塑家,一位特立独行、刚烈极端、富于艺术气质的人。就是她,自己先行成为了歪根,然后说服丈夫也成为歪根。他们7岁的小女儿根本就是“娘胎素”,生下来就没闻过肉腥味。她送给Poncho的见面礼物是一本制作vegan糕点的菜谱。在给我和Peter的新婚贺词中,Vera写道,希望你们早日成为歪根。但是她却没能说服自己22岁的大儿子加入此列。 Vera不仅是歪根,也是一位极端的动物权利主义者。当然这两者是互为因果的。控诉人类对动物犯下的滔天罪行是她谈话的主要议题。比如四川地震后,她就多次谴责中国以防疫为借口扑杀数十万只幸存的鸡鸭鹅狗和其它动物。 这对歪根夫妇的家中有一只猫,两只狗。猫曾经是流浪猫,狗曾经是流浪狗,被他们带回家是因为不这样它们就活不下去了,歪根夫妇无法容忍。猫,忘了名字,是一只瞎猫。眼睛上的瞳孔散得很大,黑黑的。他是一点点瞎的,被收养时,已经没法自己生活。 现在他在家里有一条固定的路线,连接着他的饭盆,水盆,便盆和院子里用来散步的一小块空地。这位年迈的瞎猫就在这条线路上自由来去。挡住这条路线是极其有罪的。他也可以接受人的抚摸,但是事先一定要告诉他一声,嘿,哥们,摸摸行不?不然就会吓他一跳。狗有两条,小狗是一条博美犬,总被Hans夫妇两个人轮流抱着,娇里娇气的,乏善可陈;值得一说的是大狗克莱麦斯,他个头很高,一脸忠厚相,曾经属于旧金山的一个流浪者(homeless),和他一起乞讨;后来这人因为犯了罪,要去坐牢,就签署一份同意书,同意将狗“人道地消灭”,就是安乐死。Vera经常给这流浪者零钱,也常去看望这条狗,知道他要被处死了,就领他回了家。 现在这狗已经和他们一起生活了好多年,渐渐地老了,也获得了老年狗应得的尊重。Vera极其反感别人用手抚摸狗头。她说,他已经12岁了,相当于人类80多岁。“难道你会经常抚摸80岁老人的头吗?你会吗?”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是介绍一下背景,作一下铺垫,为的是讲母鸡的故事。故事发生在今年春天,有一天,两人在自己家门前停车的地方,发现了一只母鸡,一只流浪母鸡。 没人知道她打哪来,如何流落到这里。马路上车来车往,根本不是母鸡应该呆的地方。他们抱着母鸡挨家打听,是你们家遗忘(遗弃)的鸡吗?结果没人认领。于是他们就把她抱回了家。开始一切都好,母鸡被安置在车库里,自娱自乐,和家里的人以及其它动物也都相处融洽;随地大小便的缺点也被宽容地接受了。还有了个新名字,叫什么来着。但是没两天,问题来了:这母鸡,她下蛋了。 要知道,歪根夫妇不仅自己是歪根,孩子是歪根,连家里的猫狗都是歪根,猫吃素猫粮,狗吃素狗粮。这会儿,一家大小,人和动物,围着这一枚鸡蛋,一筹莫展。 这个故事我是听Peter的教女费雷娜Verena说的。她从瑞士赶来参加我们的婚礼,在Hans家住了两天。她说,这母鸡隔两三天就下一枚蛋。歪根夫妇正筹划着给母鸡找个如意郎君,不至于总让这母鸡月事不净。但是又怕这郎君天天叫早,打扰邻里。Peter和我都追着问她,后来呢?后来呢?到底谁吃了鸡蛋? “狗吃了”。费雷娜说,为了给鸡蛋找个出路,他们只好对克莱麦斯网开一面。克莱麦斯流浪汉出身,多年吃素,嘴里早淡出了鸟来。 后来一起出去露营时,我又问起Hans狗吃鸡蛋的事情。Hans纠正说,不是狗吃了,是母鸡自己吃了。 这我是有经验的。我小的时候养过鸡,如果母鸡下的蛋破了,它就会把蛋吃掉,连蛋壳都吃。那时候就要和她抢着把破蛋拿出来。 而在歪根家庭里,母鸡自己吃自己的蛋,这,大概是鸡蛋最好的去处了吧?
2008/10/3 没有电视的日子
上周五是奥巴马和麦凯恩第一次电视辩论的日子,奥巴马的铁杆支持者Peter和我商量,晚上咱们到谁家去看电视吧。他这么说的原因是我们家里没有电视。上次,欧洲杯足球赛在他的老家瑞士开踢,他也是几次跑到旧金山的一家墨西哥人的小酒吧里去看比赛。这让我想起30年前,电视刚刚在中国出现的时候,我和年纪更小的弟弟也是常常跑到别人家里去看电视。有时太晚了,人家不断地咳嗽,喝水,来回在电视前走动,我们还是磨磨蹭蹭地不愿意离开。30年河东,30年河西,转了一圈又回来了,现在,我还要带着和当年的我几乎同龄的女儿到别人家去蹭电视看。 和当年不一样的是,家里没有电视不是因为买不起。在美国,连汽车也是家庭生活必备品,何况电视机。一年多来,我已经五六次在大街边上看到完好的电视机,遥控器上贴着Free(免费)的标签。有的甚至还很新,搬一台回家只需要花点力气就行。家里没有电视的原因是Peter已经习惯了没有电视的生活,他不看电视已经有好多年,他不想被电视打扰。而我也被他说服了,好奇地想尝试一下没有电视的生活。于是电视就被拒之门外了。Peter常常炫耀地对来家作客的朋友说,我们家没有电视机,我们家只有一个电视记者。这个电视记者就是我,家里唯一和电视沾点边的东西。在国家电视台工作了好多年,现在,住在这个每个家庭拥有1。9部电视机的国家,在这个可以看到数百个频道的电视大国,却连电视都不看不置办,说出来未免汗颜。但表面惭愧心里却自有一番道理。 我曾经说过,我一直想尝试着过一种“减法的生活”,从日常生活里减掉不必要的消费品,不必要的奢侈品,不必要的消费习惯,我和Peter尝试着不被市场和时尚牵着走,不成为消费的奴隶。比如,Peter坚持不开车,市场上和车有关的上万种商品对他就失去了意义;也少了好多和车有关的麻烦(当然在这个汽车大国也多了好多麻烦,但Peter坚持认为那不是他的错);我不吃肉,食品加工业生产的上万种肉制品我再也不需要关心,也再不用为疯牛病、口蹄疫、色素、激素以及肉价上涨之类的烦人事操心;我的家里也从来不提供瓜子,所以是恰恰还是正林对我都没有意义;也没有口香糖,不论是泡泡糖还是木糖醇。有一次,Northface打折促销,国内卖2000块钱的冬装只卖80美金,大约550多块钱;我得信后立马骑车飞奔而去。到了才想起给Peter打电话问他要不要买。他说你不是已经有冬天的衣服了吗? “但是它便宜呀。”我说。 “可是你不需要呀。” 是呀,我动心不是因为我需要,而是因为它便宜。商品市场看似丰富充沛,给了人们几乎无限的选择自由。但是事实上,一旦养成了一种消费习惯(比如爱淘便宜货),就只能在消费的范畴内作出选择。你有买便宜不买贵的自由;有买这种品牌不买那种品牌的自由,但是却失去了买与不买的自由(想想见到便宜货却不买时那种抓心挠肝的滋味)。 电视也是如此。一旦养成了看电视的习惯,就可以在数百个频道里自由地选择节目;我的同事们和同行们拼死拼活拼收视率,前提就是有人看,有人买,有一个庞大的消费群体,因此才可以在丰厚的广告投放里分一小杯羹。 但是看电视真的是必需的吗? 如果不看呢? Poncho刚来美国时,语言是最大的障碍,在学校里听课如同听天书。很多人建议说,多看电视,看电视学语言最快了。但是Peter不同意这种观点,在美国,一个或两个肥胖的孩子陷在沙发里,一边吃薯片一边看电视的场景已经成为快餐和电视一代的经典画面;他不希望Poncho也成为其中一个,并且丝毫不想妥协。因此惹得Poncho的父亲很不愉快。他认为我们没有把孩子的需要放在第一位。但我支持Peter,我的确想让孩子尽快学好英语,但如果学好英语要以养成看电视的习惯为代价,那我宁肯让孩子的英语学得慢一点。 现在,Poncho下午两点半放学回家后,就跑到后院里和她种的黄瓜西红柿苗呆上一会儿,然后练一会儿小提琴,然后写作业。一周两次,去上小提琴课和芭蕾课。晚上,吃完晚饭,如果天没黑,就出去散步,沿着家附近的街路走上一个或者半个小时,一边走一边玩“20问题”的游戏。回来,看会儿书,或者下会儿棋,或者玩会儿乌诺,也就到该睡觉的时间了。到了周末,就出去玩,带上“干粮”爬山或者野餐。而她的英语也已经可以无碍交谈了。 这种生活很像很多美国作家描写过的“小镇生活”,在一些人眼里是封闭、保守、无聊、千篇一律的生活方式。可是,相比北京那个天空总是灰蒙蒙的充满二氧化硫气味的地方,那个热天热死人冷天出不了门每天要打N个电话发N个短信见N个人吃N顿饭跑N多路但一天只能办一件事的超大城市,这种没有电视的小镇生活多接近我的小资情调的田园理想啊。 我谋划着,什么时候发起一场“把电视赶出家庭”运动,不添置电视机,不给有线电视付费,拔掉电源,收起遥控器。大人孩子走出房间,在庭院玩耍,和邻居交谈,和朋友聚会,到郊外旅行。虽然这样一来,交通会更拥堵,运动设施更加捉襟见肘。 只是,如果真有这一天,Peter该到哪去看“奥马辩”和欧洲杯哦?而我自己岂不是也要失业了?我哪里还过得起美国加州昂贵的小镇生活! 所以,最佳的对策应该是这样: 散自己的步,让别人看电视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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