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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2008/11/27

Peter教我说汉语

没错儿,Peter,一位刚刚在美国上了4个月汉语课的瑞士人,教我,一个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的中国人,学汉语。

6月份开始,Peter就报名参加了一个周末汉语班。老师是一个教了20多年基础汉语的黑人女性,她让学生叫她“张老师”。虽然每周只有3个小时的上课时间,但这位张老师却要求学生每周花12个小时做家庭作业。

Peter从小就是个好学生。好学生的特点就是无法容忍让老师失望。所以不论学什么,只要有老师站在前面,用殷切的目光注视着,他们就会上课认真听讲,积极举手发言,课后认真复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拿好成绩。

“好学生”这个习惯一旦养成,就终生难改。Peter就是这样。上课的情形我不清楚,但我知道他从来不迟到不旷课,为了不耽误课程,连最喜欢的Hiking(远足)和Jogging(跑步)都取消了好几回。至于课后,他把年假拆散,每周休一天,用来复习汉语。如此一来,每周用来复习的时间远远超过了12个小时。平时,吃完晚饭刷完碗,他就直接坐在吃饭的位置上,摊开《新实用汉语课本》,默默地读,然后在田字格本上默默地写。每次考试,他都是A

当初他花好几百块钱报名去学汉语我就有点失落。家里有一个现成的中国人,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职业记者,普通话标准,不写错别字,时间充裕,又好为人师,他却舍近求远,把大把的美金送到外人手中。还好,遇到不懂的,Peter还总能虚心向我求教,不耻下问,让我心里稍感平衡。

他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为什么可以说“你是哪儿人”,却不能说“你是哪儿国人”,而一定要说“你是哪国人”?  

我还真不知道。  

我含糊地回答说,北方人爱用“儿”,你不用也行。他惊讶地睁大眼睛说,可是张老师告诉我们一定要用“儿”的。我语塞。

 后来他又问我:可以说“我头有点儿疼”,也可以说“我有点儿头疼”,那么为什么不能说“我发有点儿烧”,而只能说“我有点儿发烧”?

 我怎么这么晕呀。难道他要烧头发?

和所有初学汉语的老外一样,Peter被汉语里的四个声调搞得要死。他的张老师就教给他们一个办法:跟着声调晃脑袋。平声,就把头从左拉到右;扬声,把头先别到左下方,然后向右上方一扬;搡声,用头打个对号;去声,就用力点一下头。结果现在,Peter一说汉语,就摇头晃脑,全身用力。不禁想起鲁迅先生的《从百草堂到三味书屋》,私塾里的师爷和孩子们一起读八股那一段:笑人齿缺曰狗窦大开……

我忘了说,Peter是一个特别固执的人,不认同的事情,他从不肯将就。虽然表面上彬彬有礼,可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他口服心不服。

一天我对他说,当你说“哪里”的时候,要发音发成“拿里”。“为什么”?他问。我说两个搡声音在一起第一个要变扬声,不然发不出来。他说怎么不能,这样——他用脑袋连着打了两个对号,说“哪—里”。然后得意地看着我。我无话可说。幸好第二周下课回来,他说,你是对的,是“拿里”,不是“哪—里”。张老师今天教了。

谢谢张老师。

几个月下来,Peter的汉语水平大有长进。一次,我和家里通电话,告诉父母Peter能说不少汉语了。我妈好奇,说,让他接电话说说。Peter一时手足无措,抄起《新实用汉语课本》就给我妈念:

“这是香蕉,这是苹果。一斤苹果多少钱?一斤三块二毛钱。您的苹果真贵。一斤三块二不贵。我的苹果大。好,做个朋友,三块一斤。”

电话那边我妈已经乐差了气。

但是水平长了,人也就不那么谦虚了,甚至反客为主,开始给我上起汉语课了。他问我,为什么我的国家(Switzerland)你们要叫成“瑞士”?发音差得很多呀。我说,是吗?大概是19世纪的时候中国不那么开放,道听途说来的吧?他诡秘地一笑,说,其实“瑞士”是从广东话翻译的。——原来他早知道。

他问我,你好吗?(How are you?) 我说,我很好。(I am good。)他说,你应该回答“我好。”因为 I am good 里面没有very。我说,但是现代汉语里的词汇总是成双成对出现的,单单一个“好”太孤单太别扭。他说,如果这样,I am very good,你怎么翻译呢?我说,我很好。他两手一摊,意思是,看吧,怎么有没有very 都一样?

我一阵迷糊,到底是汉语的问题还是他的问题?

他乘胜前进。问我,I am not busy怎么翻译?我说,我不忙。他说不对,应该是“我很不忙”。因为“I am busy”翻译成“我很忙。”

他把我彻底绕糊涂了。

我整理了一下思绪,给他讲了个故事:有个城市长大的小男孩,每天从磁带里听童话故事,他最喜欢学羊叫。一天,他到了乡下,见到了真正的羊,听到了真正的羊叫。他就走到羊身边,温柔地说,羊啊,你叫错了,应该这样叫…… 

 

 

2008/11/25

每天读报---底特律:置之死地而后生死未卜

地球人都知道,美国政府拿出7000亿美元准备救市。但这笔钱虽然放在那了,却也不是谁想拿就能拿的。上周三晚上,底特律汽车三巨头通用、福特和克莱斯勒的首席执行官们就两手空空地离开了华盛顿。他们在华盛顿呆了两天,四处奔走呼号,希望从7000亿救市资金里分得250亿,以挽救自己濒临破产的公司。结果无果而终。不给钱也就罢了,国会议员们还揶揄他们,说他们坐着自己的商务喷气式飞机到华盛顿来要钱,怎么看也不像日子吃紧的人。

都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身家上百亿的巨头,就算破落了,也到不了食不果腹的地步。华盛顿这样嘲讽家道中落的三大企业,也算是对他们此前傲慢自大、奢侈铺张的一种奚落。

这三家公司,尤其是通用汽车,曾经是美国资本主义强大实力的象征。通用老总到华盛顿要钱之前,刚参加完公司的百年庆典。这一百年,美国迅速成为一个“轮子上的国家”,全托了这几大汽车公司的福。他们生产的汽车,大,宽敞,马力足,但费油。最典型的就是通用公司的SUV“悍马”,长得威风,坐着气派,但耗油量等于二、三辆普通轿车。以前,油不是问题。全世界的油都往美国流,美国自己的油井都藏着作战略储备;可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后,情形变了。油价大幅上扬,并动荡不定。

如今在美国,汽车早已不再是奢侈品,而是几乎人均一辆的日常生活必需品。油价上涨,早已让美国人学会了算计着过日子,而不再如从前那样大手大脚浑不吝。而这三家公司却并没有适时地开发新产品,降低成本,实现转型,结果被外国汽车品牌、特别是日本车侵蚀了市场。有统计显示,和宝马本田日产和丰田等其他国家的汽车品牌相比,一辆美国本土品牌汽车的“额外成本”高达2000多美元。除了公认的“高劳动力成本”外,上个世纪形成的美国本土汽车业过于优厚的福利和退休政策,也压得美国三大车厂喘不过气来,拿不出余钱开发新产品。如此一来,面对全球竞争,其不景气也就一年甚于一年了。

美国政府也不是没帮过他们。布什在今年10月份的时候就签署了一项250亿美元的贷款给底特律三大公司的意向书。只可惜这三巨头现如今如扶不起来的阿斗,250亿对于多年形成的大窟窿来说,如同杯水车薪。

这一次,面对三大汽车公司高管哭穷的眼泪,美国政府却把钱袋子搂得紧紧的,根本无视曾经引以为骄傲的“民族汽车工业”一步步走向破产,倒也有些出人意料。难道底特律是死是活只能听天由命了?

也有国会议员说,,美国政府对于因为过分贪婪而陷入困境的华尔街出手相救,却对同样需要帮助的汽车业的乞求无动于衷,实在有失公允。对此,美国财长保尔森辩解说,汽车工业对美国经济虽然重要,但7000亿救助计划的对象是金融机构,并不是针对实体公司的。

《纽约时报》认为,如果这三大汽车厂得到了他们希望得到的帮助,虽然能暂时缓解眼前困难,但无法解决由来已久的深层矛盾,美国人恐怕迟早还要面临“告别本土汽车”的日子。不过,要是这三大汽车厂没有得到来自政府的援助,底特律反而能通过彻底的重组和变革来恢复生机。

底特律唯一的希望就是“置之死地而后生”。

但是怕的是,真的置之死地然后就真死了。通用说,目前已经弹尽粮绝,不知能不能挺到奥巴马接管白宫的那一天,奥巴马曾经呼吁过“先救急,再重组”;福特情况稍好,还有点余钱能够挺过2009年,但以后就难说了。至于小老弟克莱斯勒,早已经在考虑是合并到通用,还是被某个大买家收购。汽车制造业是美国国家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300万人和底特律的汽车工业休戚相关。一旦底特律垮了,必然带来巨大的社会动荡和难以弥补的创伤,损害美国自身利益。

所以,政府一定不会坐视不管。怎么管是下一步的事。只是之前要惩戒一下,让那些坐着商务喷气机飞来飞去的高管们也尝尝苦日子的滋味,要他们从此学会过紧日子。

2008/11/22

万圣节游行

election 047 
 
万圣节那天(10月31日),Poncho的学校组织了一次盛装游行——从学校的东门出去,围着学校的院墙转半圈,再从西门进来,历时30分钟。很多孩子为了这30分钟,苦苦等了一年。作为为数不多的观众之二,我和Peter见证了这一历史时刻。
 
election 026
Poncho的班主任Ms. C.R,把自己扮成了一个紫色火花仙女。
 
election 023
这个魔鬼女巫曾经是孩子们的男体育老师Don。
 
election 039
校长Ms. Kimball。
 
election 033
Peter临时打扮了一下,好与节日气氛相称。
 
election 034
人人都要打扮。
 
election 031
按说女巫不用戴眼镜;但是为了看更多热闹,Poncho还是戴了。
 
election 030 
Casey永远觉得自己的衣服比别人的漂亮。
 
election 035 
Phoebe的南瓜装是她爸爸自己做的。就是太沉。
 
election 040 
男生的装扮都比较酷。
 
election 046 
如果按一下藏在袖子里的气囊,血就会从这些僵尸的脸上流下来。
 
election 041 
老师和学生互相认不出来了。

election 038 

其实有时候别出心裁也不那么难。

 

2008/11/20

此老鼠非彼耗子(续)

抛开老鼠和耗子在词语上的纠缠,我得说,在女儿成长的这10年中,这本《The tale of Despereaux》(国内译本叫《浪漫鼠德佩罗》;台湾译本叫《双鼠记》;我女儿翻译成《老鼠骑士戴斯佩路》)是我和她看过的最好的当代童话。我们曾经看过很多短篇童话,一篇讲一个故事,据说是为照顾幼年孩子的理解能力。及至大一点了,可以看长篇了,也是那种单线条、章回体的长篇,一章讲一个故事,一章是一次冒险,里面出现的人物完成使命后就消失了,只有主要角色才进入下一章。而眼前这本书,却是真正的复式结构小说。全书讲一个大故事,那就是一个耗子的复仇和一个老鼠的拯救。里面又分出了三条线索,每条线上讲了若干个小故事,每个小故事都有很强的动因,自我发展又与其他的故事彼此勾连,相互推动,互为因果,这三条线索被人物各自的性格和欲望单独或者共同推动着,分别到达了最后的高潮部分,然后一并清算。

比如,故事是从小老鼠戴斯佩路(Despereaux)出生开始的,然后用了十五章讲他的成长故事,他的特立独行,他的与众不同。他爱上了公主,又因此被父亲出卖,送到地牢里去送死。靠着给老囚犯讲故事,才得以幸免于耗子之口。

到了这里,小老鼠的线索暂时中断,改讲大耗子罗斯可罗(Roscro)的故事。他如何爱上了光,如何掉到了王后的汤碗里,他的心如何破碎又修补了。

之后,再讲小女佣米格瑞 · 索的故事。从她母亲的死开始,到被父亲卖掉;一直到成为王宫里最笨的小女佣。

三个看似独立的故事,也有着精心设计的关联。当耗子罗斯可罗第一次来到明亮世界那天,正是小老鼠戴斯佩路出生的那一天;而这一天,王后被掉进汤碗里的耗子罗斯可罗惊吓而死,国王下令全国禁止喝汤。于是在搜查汤碗汤勺的时候,米格瑞 · 索被发现并带进了王宫。

看,每个故事都互为铺垫,必要的时候就勾连在一起,成为一个大故事的一部分。再共同推动这个大故事的发展。这是不是很像小女孩编辫子?先把头发分成三股,第一股和第二股搭上,第一股和第三股搭上;然后第二股和第三股……一条漂亮的大辫子就编好了。

也许是儿童文学作者们认为小孩子理解能力有限,不适宜读结构复杂的故事;但这本书说明,能力有限的也许是作者,写出好懂又好看、同时又结构复杂层次深入的作品,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不是不可能的事。比如这本书,为了照顾孩子们的阅读,在形式上动了脑筋。不足6万字的小说,被分成了四部分52章,每章1000字左右,把一个相对复杂的故事梳理得有条不紊,很容易把握。在读这本书的两个星期里,女儿的老师要求孩子们每天回家读3章到5章,然后完成一张纸的作业,全是关于这几章的问题,分为“时间地点”、 “情节”、“性格”和“字词释义”若干种。英语是女儿的第二语言,她在文字理解上有障碍,但一旦借助我和字典的帮助克服了这个障碍,故事环环相扣,、渐渐深入的复式结构,就让她大呼过瘾。

但是非常可惜的是,当所有的故事都演绎完毕,进入到结尾、等待最后“抖包袱”的时候,作者忽然“水”了下来,草草收了场。那个用了好多章节来铺垫的红线轴、那个小老鼠穿过整个城堡、千辛万苦推进地牢里,准备用做拯救公主的工具的红线轴,竟然在他到达地牢的第一时间,自己跑丢了,没用了,再也没有出现了。而从一开始就吊足读者胃口的所谓“最后的拯救”,其实和小老鼠没什么关系,是公主自己救了自己,她以一碗汤的许诺劝降了耗子罗斯可罗,以一种平淡的、毫无悬念的方式解救了自己,顺便也解救了小老鼠戴斯佩路。小老鼠所有的爱和勇气事实上都没有最终付诸实现,作者只用了一句话,就交代他们走出了地牢。

虽然作者的用意,是想用宽恕来化解怨恨,给出另一种“拯救“之路,但这样绵软无力地收场,从结构上说,却不是一个好小说应有的结局。

 

 

尽管如此,我仍然认为这本书是我和孩子10年来看到过的最好的童话。不仅因为它讲了一个引人入胜的故事,塑造了生动的童话形象,更因为,它写到了爱与谦卑、写到了光明与希望、写到了勇气与忠诚、写到了忏悔与宽恕,写到了“推己及人”的能力,写到了拯救与自我拯救,这些当代童话里已经少见的主题。

作者说,爱、希望、光明与宽恕,这四样东西是伟大的、有力的 、美好的,但也是不可思议的。一个小老鼠瞬时间爱上了一个公主,这不荒唐吗?但是同时,这难道不伟大吗?这个本是胆小的代名词的小老鼠(mouse),却在爱的鼓舞下,成为一个勇敢与忠诚的骑士。这难道不是一个美好的故事吗?

还有光明。我从来不知道“光”对于一个不见天日的生命来说,可以成为整个一生的追求。阴险卑鄙的耗子(rat)罗斯可罗所有的坏主意的起源,不过是想要一点光,想要生活在光的照耀下。这样卑微的愿望都无法实现,他由此而起的怨恨与歹毒,难道不是又可怜又可悲吗?最终,出于对光的渴望,他终于放弃了复仇,随公主一起走出了地牢。台湾译者赵映雪说他“因为有光的指引而终能向上提升”。

而我认为最精华的部分,是关于宽恕。当戴斯佩路的爸爸形容憔悴、向他深深忏悔、请求他的宽恕的时候,戴斯佩路竟然说出了“我宽恕你,爸爸”。尽管作为父亲,击鼓召集老鼠议会,把自己的儿子送往地牢去送死,是一件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原谅的背弃行为。但是,作者写道:“当戴斯佩路看到自己的父亲毛发灰白、胡须颤抖,两只前爪交握在心口,忽然觉得自己的心也裂成了两半。……他讲这句话是因为,这是他能够说出的、唯一能够修补自己的心、不让自己的心碎成两半的话。读者啊,他讲这句话,是为了拯救他自己。”

而当小公主最终宽恕了吓死自己的母亲,把自己绑架到地牢里的耗子罗斯可罗时,也是出于同样的理由:“豆豆公主忽然觉得自己的心如此脆弱,内心中的阴暗一直在与光明作斗争。她不喜欢耗子,以后也不会喜欢他们。但是她知道应该怎样做才能拯救自己的心。“所以,公主跟敌人讲了这样的话。她说,“罗斯可罗,你想喝点汤吗?”

我很欣赏台湾译者赵映雪在译者序里的一句话:“破碎的心只有靠绝对的原谅才能复原得更加完美,以报复、仇恨来满足一时情绪的,那颗心终将一辈子扭扭曲曲,永留遗憾。”

在我们读过、看过的的国产童话里,却恰恰充斥着太多的复仇故事,打着“正义战胜邪恶”名义的暴力,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有冤报冤,有仇报仇,杀父之仇,不能不报……在孩子最需要人性洗礼的年龄,却给他们灌输了太多这样的垃圾,埋下了暴戾与仇恨的种子。

而和孩子一起读这样的书,感到心里很踏实。因为,在孩子心灵的一张白纸上,如果能够首先涂上这样一层古典情怀的、“善”的底色,那是多么的好啊;能够让孩子尽早感知这样丰富细腻的情感,以一种宽容的、和善的目光来看待世界,建立对人性善的信心,那是多么的好啊。

全书都充满了“对比”:地上与地下、光明的城堡与黑暗的地牢,同龄的公主与女佣,老鼠与耗子,那是一个经典的、二元的童话的世界。但是在这个世界里,却有着如此层次丰富的情感脉络,读之,常常感到内心深处最柔弱的部分被轻轻地触碰了一下,又一下。我尤其喜欢书中出现并着重强调的一个词“empathy”,中文中很难找到对应的词。意思是推己及人的能力,设身处地为人着想的情感,当小女佣用菜刀逼着公主到地牢里去时,“empathy 就意味着小公主还能够替那个拿刀的人想一下:“噢,可怜的米格瑞,她太想当公主了,她以为这样就可以当公主了。太想做一件事时就会这样吧。”这是每个孩子、每个成人都应该学会的一个词,是每个孩子和成人都应该具备的一种能力。

这种能力,需要在童年时得到培养和磨练。

 

 

当女儿读完全书,动了心想翻译成中文时,我们才发现,早在此书出版的当年,就被大陆和台湾的出版社双双买下版权,翻译成了中文,在两地同时上市。辗转得到两地的译本,发现大陆的译本翻译草草,逐字逐句,按部就班,很怀疑这是不是我和孩子每天晚上读得激动不已的那本书;而台湾的译本更多译者的自我发挥,不仅把书名 The Tale Of Despereaux”(戴斯佩路的故事)改成了《双鼠记》,从一只老鼠变成了两只,而且连老鼠戴斯佩路 (Despereaux) 和耗子罗斯可罗 (Roscuro) 的名字也被意译成了“悲绝”和“明暗”,更把笨拙的小女佣米格瑞 · (Miggery Sow) 翻译成了“母猪蜜哥丽”。虽然有了字面意义,但是看上去不像个名字。而且原文的名字分别来自法语和意大利语,英语读者也不一定能从字面上看出它们的意义来。这种翻译法反而失掉了原文中的那种异国情调,有点弄巧成拙。

当然,我也很怀疑,如果让我来翻译,真的就能保证原汁原味地表达出原作的神髓吗?所以,我一再地告诫孩子,学好第二语言真的很重要啊。你可以不必借助翻译,就能够直接看这样的好书,陶冶性情,丰富心灵,学习那些一生中最重要的品质。

而这本2004年的纽博瑞儿童文学奖作品,也不出所料地被好莱坞改编成了动画片,今年圣诞节就要上演了。但是从网上看了先期发布的预告片,感觉到和原著相去甚远。那个小小的、弱弱的小老鼠,在预告片里却战天斗地,翻跟头打把式,一派神勇,见到老师出示的一把切菜刀,不仅不躲避,反而高喊“酷”,天生造反派的样子。

好莱坞做的动画片很像我妈妈做的菜,不论什么材料都用酱油炒炒、炖炖,出来的全是一个味。

 

 

 

 

2008/11/14

此老鼠非彼耗子

Poncho问我,老鼠和耗子有什么区别?我愣了一下,有区别吗?耗子不就是老鼠的别名、俗名、诨名、小名吗?

她又问我,那mouse rat又有什么区别呢?

这可难住我了。英语里有些词很捣乱,明明说的是同一个东西,偏偏要用两个词,白白增加背单词的负担。比如peach(桃,有毛)和 nectarine(桃,没毛),还有sheep(羊,长毛)和goat(羊,短毛)。单单从字面上如何看得出两者都是一个物种呢?

最烦人的就是mouse rat。字典里说,mouse是老鼠,而rat是大老鼠。根本等于没区别。问说英语的美国朋友,却被告知,当然有区别,那是两个不同的物种。

什么意思嘛。难道不足一米6的潘长江是人,超过2米的姚明就换品种了?

Poncho正在美国的小学里读5年级,问这个问题的原因是,他们班级这学期在读一本书《The tale of Despereaux》,讲一个小老鼠奋勇拯救自己的所爱----一个人类的公主的故事。而陷公主于危险境地的,是一只大耗子。我用“小老鼠”和“大耗子”区分两者完全是不得已,因为有着相同的生物特征的两个啮齿类动物,在这则童话故事里却有着截然相反的外貌特征、性格特点,这一区别又促成了两个小东西截然相反的生命际遇,也推动了整个故事的发展。我必须用相同意思但不同形式的中文词汇分别指代他们。

比如,当我说“小老鼠”的时候,指的是那只名叫“戴斯佩路(Despereaux)”的mouse,他出生在城堡内墙上的洞里、有一双大耳朵、身体弱弱的、手里总是拿着一方手帕等着擦鼻涕、动不动就昏倒、看到彩色玻璃窗投下的光影就以为到了天堂、热爱读书而不是吃书、完全无视老鼠社会的各种规则,是一个满脑子不合时宜的小家伙;而说到“大耗子”,却是那个名叫“罗斯可罗(Roscuro)”的rat,他和上百只他的同类,在气味难闻、暗无天日、阴森恐怖的地牢里出生并长大、从来没见过光、从来没有来到过地面上,他们丑陋、肮脏、凶残,以折磨地牢里的犯人为乐事,靠吃老鼠和死人为生,是一群既恐怖又恶心人的大家伙。

我不知道这两个“鼠种”在生物学意义上的区别,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一种老鼠长得老大而丑陋,另一种长得小巧而可爱。我一生中只见过数次老鼠,每一次见到的都是灰黑的圆身子,长长的细尾巴,细脚伶仃、獐头鼠目,贼眉鼠眼,鼠目寸光。但是我知道,英语里的mouse rat,的确代表着两种不同的情感态度。所有动画片里出现的机灵可爱憨态可掬的老鼠都是mouse,比如《米老鼠》中的米奇Mickey,比如《猫与鼠》中的杰瑞Jerry,还有《精灵鼠小弟》中的斯图尔特Stuart;而rat一般只出现在恐怖片中。我看过的一个电影,一只下水道里的老鼠不知道吃错了什么药,忽然开始变大,每天都在长。不长时间内吃光了下水道里所有的老鼠同类和其他动物,长到怪物那么大的时候,就翻上地面,为害人类。这个老鼠,就是一只rat

孩子问,为什么在这本书里,不是别的什么动物,比如猫和老鼠,比如鸡和耗子,而是老鼠和耗子呢?

这个问题应该写信去问作者。我只能揣摩着回答她。在英语里,mouserat这两个词又分别有着不同的引申意义,比喻着不同的人格特征,mouse用来比喻羞怯胆小的人;而rat则用来比喻阴险卑鄙的坏蛋。这两个词恰好是戴斯佩路和罗斯可罗的性格特征。这不正是童话故事的性格特征脸谱化的特点吗?

和孩子一起读完这本书,我脑子里的老鼠、耗子已经再不是同一种所指,而是两个完全不同的物种,或文学形象。

 

2008/11/7

志愿者

这次选举Peter因为工作忙没有报名做志愿者。上一次大选,就是2004年克里和布什竞争那次,Peter和两个同事一起去作民主党的志愿者。他们被分配到加州的邻居内华达州一个四个小时车程的城市去做动员。当地的民主党竞选组织者已经调查好了本市登记为民主党党员的选民。志愿者的工作就是确保那些可能放弃投票的民主党选民去投票。Peter他们三个人被分配负责三条街道。任务就是挨家挨户动员这些选民去投票。如果选民答应了,他们就过2个小时后再来督促一下。如果有人说太远啦,没有时间啊,身体不舒服啊等等,他们就报告给组织者,就会有车来拉这些人去投票。这三个人中,一个是瑞士人,一个是澳大利亚人,另一个是德国人。没有投票权的三个外国人苦口婆心地劝说美国人去投票,那情景十分让人感慨。在民主国家里,公民社会如此发达,公民的自我组织、自我教育已经成了一种自觉,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对他们来说比国界更重要。

精密良好的竞选组织让Peter印象深刻。那时美国已经经历了42次总统大选以及无数的州县市地方选举,各政党的选举经验不可谓不丰富。可惜克里最后还是丢了内华达,也输了大选。

而这一次,当Peter的一位爱尔兰同事再次报名去做志愿者时,得到的答复是,报名的人太多了,上次那个城市已经不需要人了,再去,只能去7个小时车程之外的拉斯维加斯了。媒体报道说,有200万人给奥巴马作志愿者。创了历史记录。

这一次,奥巴马如愿拿下了内华达。 也如愿赢得了大选。

Yes We Can

周二早上出门的时候,Peter说,Today is a big dayfingers cross。今天是一个大日子,但愿吧。这一天是美国四年一次的总统大选日,他说的但愿,是指奥巴马能够当选。

他是奥巴马的铁杆粉丝。从一开始就是,从来没动摇过。当我支持希拉里的时候,常常和他争辩;现在,面对麦凯恩,一个性格暴躁的72岁的越战英雄,名门之后,我转而和Peter站到了一个阵营。奥巴马毕竟是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毕业生,芝加哥大学的教授出身,知识精英,比较熟悉。

Poncho的学校就在马路对面。那里设有一个投票站。和报纸上报道弗吉尼亚州的选民最多排队7个小时投票不同,这个投票站看上去有点冷清,只两三个人在登记。机器上显示已经有157个人投了票。占整个社区选民的一多半了。这时是上午11点半。我翻了翻门前的登记簿,上面登记了260多名本社区的选民。其中登记为共和党人的只有8名,甚至比不上登记为绿党的人,有30名。其余的,除了大约50多名无党派和尚未表示党派的人之外,都登记为民主党。我说过,伯克利一直是民主党的地盘。初选时,尚能看到一些希拉里的支持标语,但是我从来没看到麦凯恩的支持标语。到处都是奥巴马,奥巴马。 最终的结果也是。在伯克利所在的阿拉梅达县,奥巴马获得了73%的支持率。旧金山更甚,达到84%。而整个加州是63%。但这些都比不上华盛顿特区。在那个黑人占人口大多数的首善之区,奥巴马赢得了92%的选票。

奥巴马人气太旺了。用气势如虹来形容一点不过分。310万人给他捐了6亿美金,其中就包括Peter捐的100块钱。一个外国人,连选举权都没有,却捐钱给美国总统候选人,这是什么精神?

晚上,Peter特意提早一个小时下班,拉上我和Poncho赶到一个小剧院。那里已经设好了电视大屏幕,各个频道都在现场直播总统大选开票结果。离开家的时候,电脑上显示奥巴马赢了91张选举人票,而麦凯恩是34张;可坐到剧场的座位上时,电视大屏幕上显示,奥巴马已经得到了199张选举人票。据270张最低当选票还差71张。而这时候,号称民主党票仓的整个西海岸、包括选举人票最多的加州(55张),投票还没截止呢。——他已经胜券在握了。

这个小剧场大约能容纳2300人,此时已是满满当当。我注意到,年轻人占了大多数。他们高声说笑着,为奥巴马在每一个州的胜利大声喝彩。而对麦凯恩的胜利则报之以嘘声。Poncho趁机吃了4块披萨,喝了一听饮料,外加两小块点心。她隔一会就问我,谁赢了?是奥巴马吗?一个小乐队瞅空在电视大屏幕前唱了一首歌,把一首熟悉的歌改了改词,嘲讽了一下麦凯恩,得到了全场的热烈响应。

终于,屏幕上出现了30秒倒计时。西部时区投票截止时间马上就要到了。全场的人都站了起来,跟着屏幕喊:54321,8点到----

屏幕上马上出现了“巴拉克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的大字。整个剧场掀起了欢呼的热浪。我耳边也响起“嗷”的一声,吓了我一跳。回身一看,是Peter。他两臂高举,眼里分明带着泪光,倾情嘶喊着,振臂和全场的人一起欢呼着,甚至和他们一起唱起了《星条旗永不落》。以前,我们去听音乐会或者看比赛,每当全场起立唱国歌时,Peter从来不站起来。

我心里却一直在困惑。刚刚到8点,西部投票刚刚结束,统计结果还没有出来,凭什么说奥巴马就当选了呢?虽然后来的结果的确是奥巴马当选,可是8点钟就宣布他获胜,依据是什么呢?总不能根据民意调查吧?那多不严肃。

至今存疑。

我其实一直不太理解Peter对奥巴马那么大的热情。我曾经对他说,即使奥巴马当选,也总有一天会让你失望的。也许是一个丑闻,也许是一项你不喜欢的政策,也许是他没有兑现竞选承诺。你肯定会失望的。Peter回答说,当然。肯定会失望。这我确信,我也有准备。但是即使如此,也无法否定他今天当选的价值。美国太需要改变了,整个世界都需要改变。而只有他能带来改变。

麦凯恩出现了。对待失败者,尤其是一位如此年迈的失败者,心里总是有点不忍。里根是一位71岁的当选者。而他却是一位72岁的落选者。但是他仍然很有风度地向奥巴马表示祝贺,对他的听众说,感谢你们的支持。失败是我的,不是你们的。他说,今天晚上难免有点难过沮丧;但是明天早上醒来,就会重新充满斗志。竞选结束了,但是为这个国家服务的义务没有终止。

好长时间的等待之后,奥巴马出现在芝加哥十数万支持者面前。他并没有开怀大笑,一如既往地深沉着。但是偶尔,绷不住地绽开一下笑容,很单纯的样子,有点腼腆。他开始致辞了。这是我第一次听他演讲。都说他是一个天才的演说家,此言不虚。16分钟的演讲从容有致,气度非凡。演讲辞也气势磅礴又文采斐然。我明白了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不仅支持他甚至崇拜他。他确实有领袖气质,从内而外,浑然天成。第二天,我重新在网上听了一遍演讲,把没听懂的地方补上。很受鼓舞。

从剧场回家的路上,身边驶过的汽车罕见地摁着喇叭,短促的三个音节,和着O-ba-ma的节奏;从车窗里伸出一只只手臂,远远近近的有欢呼声传来。间或,有一两声爆竹声。到了家,我吃惊地看着Peter从冰箱里拿出一瓶香槟酒。他解释说,你过生日的时候我其实买了两瓶,这一瓶就留着准备今晚庆祝的。然后他意犹未尽,悄悄对我说,咱们到校园去看看吧。我不忍扫他的兴,安排Poncho上床睡下之后,重新穿上衣服,和他从后院出了门。

校园南门外的电报街上路灯雪亮。数百名年轻人聚在路口,毫无头绪地漫游着,寻找着发泄兴奋心情的目标。一辆51路公共汽车牛车一般缓缓驶过,人们随即一拥而上,拍着车身高喊,Fifty One, O-ba-ma。完全没有章法。一个黑人乞丐端着一个纸杯,来来回回地走在拥挤的人群里,嘴里说着,O-ba-ma, changeChange是零钱的意思,但也是奥巴马竞选的口号之一,改变。走回家的路上,不断地有兴奋不已的男女生向电报街方向走去。擦身而过时不住地击掌相庆。一个小姑娘高高伸出手臂,等着和Peter相击,嘴里兴奋地喊,Yes We Can!

我和Peter不约而同地回应:Yes We C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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